被胁迫从事诈骗能否免于刑事处罚?
近日,演员王星在泰缅边境失联,被迫接受诈骗培训引发关注。电信诈骗又一次成为热议话题。有网友称,生命权高于一切,被迫从事电信诈骗不应接受刑事处罚。国是直通车就这个问题采访了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辩护律师付建。他认为,如嫌疑人在诈骗犯罪过程中从事的是辅助性工作,起到次要作用,根据其行为性质与犯罪情节可能会被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他表示,生命权高于一切的说法是片面的,如果侵害行为构成犯罪或是伤害了受害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嫌疑人仍然要受到法律制裁。然而,被胁迫的人在面临生命危险时不得已实施犯罪行为符合紧急避险的情节。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被害人的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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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1-10 04:5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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