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首单测试成功
沈阳1月9日电 (李晛)1月9日,东北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首单在沈阳测试成功。
当日,装载着陆路启运港退税货物的X438次货运班列从沈阳东站发车驶往大连大窑湾港,本批货物在沈阳东站报关并完成出口退税申请,货物顺利放行。“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顺利落地,有利于加快外贸企业资金回笼,有效缓解资金周转压力。”沈阳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如是表示。
1月9日,东北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首单在沈阳测试成功。(沈阳市商务局供图)启运港退税政策是中国出口退税模式的重要创新,将出口集装箱货物的退税时间从清关离境后提前至境内启运港装运时,有效缩短出口企业退税时间。本批货物为玻璃制品,货值2.76万美元,施行启运港出口退税政策比原出口船舶离港退税节省约5天时间。
日前,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决定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内蒙古、广西、浙江、辽宁、广东五省区实施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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