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 强调若干“不得”

分享到:

中国公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 强调若干“不得”

2025-01-08 02:33: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大字体
小字体
分享到:

  

  北京1月7日电 (记者 王恩博)中国国家发改委7日对外公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下称《指引》),从“要求做的”“禁止做的”“鼓励做的”三个维度,对各方加快融入和主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和目标。

  国家发改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善成在当天发布会上介绍,要求做的属于“规定动作”,是对各地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共同要求。如《指引》提出,各地区要以打通断头路、基本消除国家公路网省际瓶颈路段以及基本打通跨省航道主要瓶颈和碍航节点为重点,加大协同力度,破除区域间交通基础设施瓶颈制约。

  “禁止做的属于‘底线红线’,如果触碰了就要承担相应责任。”王善成说,《指引》中强调若干“不得”,明确了违规设置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条件、妨碍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影响公平公正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禁止性规定,相关问题线索一经核实就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还会通报、约谈有关负责人。

  具体而言,《指引》提出,各地区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侵害经营主体权益,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经营主体财产,不得违法开展异地执法或实行异地管辖,依法防止和纠正逐利性执法司法活动。

  鼓励做的则属于“自选动作”,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王善成表示,各地资源禀赋不同,在统一大市场建设中不可能做到齐步走,基础条件好、市场化程度高的区域可以先行一步,对标更高标准加快推进本地区以及跨区域的统一市场建设。

  王善成说,后续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推进,官方还将结合实际对《指引》内容进行调整完善和动态更新。(完)

【编辑:叶攀】
发表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国内新闻精选:

换一批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评论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