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次开展“拉网式”海洋垃圾清理行动
浙江沿海地区。(资料图)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供图
杭州1月2日电(王逸飞)2日,记者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加强浙江全省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加快推进“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建设,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八部门近日印发实施《浙江省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首次在浙江全省沿海城市全域开展“拉网式”海洋垃圾清理行动。
此次该省将开展的海洋垃圾清理行动,以亲海宜居型和绿色产业型海湾为基本单元和行动载体,聚焦沿海市县城镇建成区毗邻的海湾,坚持陆海联动、多方协同、系统治理、数字赋能,逐步建立海洋垃圾治理长效机制,提升民众临海亲海空间品质。
据悉,浙江积极衔接生态环境部等四部委《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方案》工作要求,开展行动的海湾从国家要求的5个拓展为18个。
方案提出到2025年,重点海湾内海洋垃圾得到及时有效清理,“蓝色循环”扩面提升;到2027年,重点海湾内“不清洁状态(海湾垃圾盖度>5‰)”逐步消除,常态化达到清洁水平,“岸上管、河道拦、海面清”的海洋垃圾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全面建立,海洋垃圾清理成效居全国前列,力争打造全国海洋垃圾污染治理省域标杆。
根据方案,浙江将实施海洋垃圾常态化治理体系建立、源头减量、精细化管理、上岸规范化处置、数字化监管、再生高值化利用等六大措施。
例如在建立健全海洋垃圾常态化治理体系方面,该省提出建立海洋垃圾全链条闭环治理体系,组织常态化开展垃圾入海防控与清理整治,推动海洋垃圾海上监测、监管。到2025年底,沿海各设区市海洋垃圾清理、收运、处置网络实现全覆盖。
在陆海联防推进海洋垃圾源头减量方面,该省将以入海河流周边乡镇(街道)为重点,强化固废收运和处置体系建设,推进设施升级改造和废弃物减量化,完善区域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推动完善河湖长制,加强巡河管护工作。
浙江还明确以技术迭代强化海洋垃圾数字化监管。该省首次提出以数字化手段实施垃圾常态化监测;加强新技术、新手段应用,建立海洋垃圾一体化调查监测制度;加强海洋垃圾数智化监管水平,加快建设数字化治理政府端监管平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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