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股份:四川发展证券基金参与金科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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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股份:四川发展证券基金参与金科重整

2024-12-26 19:39: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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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金科股份公告称,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重庆金科、管理人、上海品器联合体共同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四川发展证券基金将以产业投资人和财务投资人身份参与金科重整。

此前,上海品器联合体已中选为金科股份及重庆金科重整投资人,此次四川发展证券基金是品器联合体指定的新增产业投资人之一,以进一步增强与金科的业务协同。

根据公告,金科股份《重整计划》拟规定,金科股份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票,用于引进重整投资人、清偿债务或其他用途。

产业投资人及财务投资人将合计支付投资款26.28亿元,受让标的股份30亿股。其中,产业投资人合计支付投资款7.56亿元,受让标的股份12亿股;财务投资人合计支付投资款18.72亿元,受让标的股份18亿股;并分别承诺:自标的股份登记至指定账户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转让、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标的股份。

此次,四川发展证券基金将合计支付投资款2.984亿元,受让标的股份3.5亿股。具体而言,以1.008亿元受让1.6亿股作为产业投资,以1.976亿元受让1.9亿股作为财务投资。

公告同步明确了投资款项的支付进度:第一期履约保证金需在投资协议签署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付款,新增产业投资人及财务投资人均按照各自投资款的30%支付,四川发展证券基金需支付3024万元,其指定财投应支付5928万元;第二期履约保证金合计6266.4万元,将在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金科《重整计划》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占投资款的21%,四川发展证券基金需支付2116.8万元,其指定财投应支付4149.6万元;《重整计划》获批后的六十日内,产业投资人及财务投资人应支付全部剩余投资款,四川发展证券基金需支付4939.2万元,其指定财投应支付9682.4万元。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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