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9年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建成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养老相关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针对事关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制度安排,以及当前存在的深层次矛盾问题提出系列重大制度创新。
《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加快健全养老服务网络,优化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强化以失能老年人照护为重点的基本养老服务,健全分级分类、普惠可及、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老年健康促进,推动养老服务扩容提质,进一步激发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活力,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意见》提出,到2029年,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建成,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增强,扩容提质增效取得明显进展,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不断优化。到2035年,养老服务网络更加健全,服务供给与需求更加协调适配,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定型。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 李邦华:《意见》是首次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的养老服务工作指导意见,对养老服务发展进行了前瞻性、系统性、总体性部署,是新时代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适合我国国情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定型的顶层设计,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首次提出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界定了县级、乡镇(街道)、村(社区)分级服务的主要功能,推动形成县级综合服务、乡镇(街道)区域联动、村(社区)就近就便的服务支持体系。
《意见》提出:
要建设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在承担兜底保障职能基础上,拓展和强化服务示范、行业指导、应急救助、资源协调等综合功能,统筹推动县域养老服务资源高效利用;
乡镇(街道)一级,要依托乡镇(街道)敬老院、优质民办养老机构等,改扩建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发挥专业照护、服务转介、资源链接等作用,促进上下联动,推动供需衔接;
村(社区)一级要通过发挥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带动作用,采取“中心+站点”等方式,大力发展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互助性养老服务站点,完善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加强与教育、卫生健康、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综合利用,建设“一老一小”服务综合体。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 李邦华:首次提出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有利于在县(区)范围内,加强养老服务资源的统筹,整个县(区)范围养老设施连点成网,服务更加便捷可及,供需更加衔接。(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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