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首次实现海域使用权证、水域滩涂养殖证同发
南宁12月31日电 (杨晓佼 陈飞霞)12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介绍,广西防城港市有关部门日前为防城区茅岭镇美丽村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同时制发海域使用权证、水域滩涂养殖证,这标志着广西首次顺利实现“两证同发”,进一步提升养殖用海保障效率,为沿海地区优化养殖用海管理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
养殖用海是传统的海域开发利用活动,也是广西用海面积最大的海域使用类型,对保障渔民生产生活、促进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长期以来,由于海域使用权证、水域滩涂养殖证两者的权利内容规制存在差异,要由海洋主管部门和渔业主管部门分别办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海域使用管理和养殖生产管理衔接不畅、养殖生产者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等问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会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的精神,指导防城港市海洋局于今年11月专门印发“两证同发”工作实施方案,在充分了解民意和前期调研摸排基础上,明确养殖用海项目“两证同发”工作由县级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导实施,由县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实施“一窗受理”,实现关联事项一次申请、并联审批、协同办理、同步发证,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养殖用海“两步走”精简为“一步走”,水域滩涂养殖证不再另行报批,办理时限直接压缩100%,为养殖企业、养殖户提供高效用海服务。
“两证同发”工作立足于绿色低碳发展,节约集约开发利用海域资源,在严守海洋资源安全底线的前提下,进一步精简审批材料、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为养殖生产者提供便利快捷的办证服务,不仅有效解决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管理养殖用海确权难题,有效维护了养殖生产者合法权益,还通过优化发展营商环境,为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聚焦主责主业,全力做好海洋资源要素保障服务,认真贯彻落实深化“简易办”“放管服”等改革措施,全面完成一窗受理、容缺受理、承诺审批、全区通办等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特别是在压缩行政审批时间、优化审批流程、完善海域使用论证评审、填海竣工验收程序等重点环节进行创新优化,用海审核事项在法定20个工作日基础上承诺8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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