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举措助力“中华水塔”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加速
西宁12月24日电 (记者 孙睿)“今年以来,青海省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持续提升,我们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联动,完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建昱24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记者 孙睿 摄当日,青海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懂青海爱青海兴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专场新闻发布会。
刘建昱表示,今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重点,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美丽青海建设,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执法监督处)处长余全盛介绍,今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聚焦当前重点任务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九项举措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努力争当深化青海高原生态环境领域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
在推动生态环保责任落实上,青海省结合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调整,及时修订《青海省省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基本实现有责部门全覆盖。并制定相关政策深化运用纪检监察监督与生态环境监管贯通协同机制,推动生态环境问题抓早抓小,严防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在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上,开展全省生态保护成效监测评估试点,探索建立成效监测评估体系,为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技术支撑。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试点地区新(改、扩)建企业均通过排污权交易有偿获得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协同省发改、统计等部门探索建立生态产品总值(GEP)考核机制,努力探索打通生态产品价值的量化与转化通道。
在健全生态环境执法体系上,青海省有序推进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与省编办等部门的沟通衔接,推动市州整合自然资源、林草部门行政执法职责及人员力量,编制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探索建立“大生态”环境监管体系。
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上,青海省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写入地方法规,建立“一案双查”制度,以办案部门“全覆盖”推动损害赔偿案件数量和质量“双突破”。各市州突破赔偿权利主体资格限制,适度拓展权利主体范围,鼓励县级政府开展磋商索赔,全面推动制度落实。以木里矿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为契机,强力推动案件筛查办理,目前全省办理案件180余件,涉案金额约34亿元。(完)
国内新闻精选:
- 2024-12-26 20:06:30
- 2024-12-26 20:06:30
- 2024-12-26 20:06:30
- 2024-12-26 20:06:30
- 2024-12-26 20:06:30
- 2024-12-26 20:06:30
- 2024-12-26 20:06:30
- 2024-12-26 20:06:30
- 2024-12-26 20:06:30
- 2024-12-26 20:06:30